1月14日下午,元江鎳業公司在安定鎳礦銷毀貯存超期的爆破材料。
為嚴格爆破物品的管理,防止因爆破管理不善造成事故,部分爆破物品貯存時間超期,元江鎳業公司向元江縣公安局申請銷毀因貯存時間超期的爆破物品,經縣公安局批準,由公安局、因遠鎮派出所民警指導,元江鎳業公司安全環保部組織,公司黨群工作部、采供部、安定鎳礦安環科、保衛科、生產科、爆破工共11人參加銷毀工作。銷毀了以下爆破材料:炸藥298.5kg,工業導爆索250米,毫秒雷管3m12段213發,毫秒雷管3m8段280發,紙質火雷管8#99發。圓滿完成了銷毀爆破材料工作,確保了安全。